关于借款人借钱不还的处理方法是:
1.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与债务人沟通,协商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2.债务人拒绝偿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债务;
3.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找法网提醒您,借钱不还并不一定构成诈骗。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如果借款人确实打算偿还,并且没有实施挥霍消费、隐匿财产或其他逃避还款的行为,即使到期未能归还,也通常被视为经济纠纷而非诈骗罪。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