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自愿的高利息借款是不是违法
更新时间:2024-03-20 15: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双方自愿的高利息借款是违法,民法典规定借款利息不可以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超过规定的部分是无效的,法律不会保护。双方自愿的高利息借款不还是能起诉的。
一、
双方自愿的高利息借款是不是违法
是违法的,法律禁止高利贷,如果借款的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借款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则超过部分是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且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该部分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
双方自愿的高利息借款不还是不是能起诉
高利息借款不还能起诉,但是只能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本金以及合法部分的利息
找法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
双方自愿的高利息借款利息是多少
根据双方的约定计算,双方约定的利息高于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属于高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双方自愿的高利息借款违法吗?
1. 双方自愿的高利息借款违法,但不会坐牢。
2. 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是高利借贷的行为,是法律禁止的行为。
3.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4.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人自愿支付高利息是不是违法的行为,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借钱自愿给高利息未超过法定最高利率的不算违法。如果利息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不算违法;如果利息超过该范畴的,则超过部分的利息属于高利贷,是违法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借款人自愿支付高利息是不是违法行为
借钱自愿给高利息,如果利息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不算违法;如果利息超过该范畴的,则超过部分的利息属于高利贷,是违法的。<br/>
法律依据:<br/>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br/>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br/>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br/>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br/>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br/>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br/>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