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公证机构申请房产公证;
2.提交证明;
3.公证机构审核提供的证明材料;
4.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在一定期限内出具公证书。
找法网提醒您,房产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证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产产权相关的证明材料,房屋买卖合同等;
4.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房产公证规定要在十五日内完成。当事人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后,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通知当事人填写房产公证申请表;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后启动公证程序,审查通过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房产公证书。
《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