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会不会一定要双方当面签字
更新时间:2024-03-18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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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一定要双方当面签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事故发生的经过以及造成事故的原因、证据、责任承担标准等。
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会不会一定要双方当面签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一定要双方当面签字,交警会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若拒绝签字的,也不影响责任认定书的效力,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二、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有什么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结果
找法网提醒您,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后,视情况有如下结果:
1.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2.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调查及认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在责令原办案单位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3.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1)事实不清的;
(2)主要证据不足的;
(3)适用法律错误的;
(4)责任划分不公正的;
(5)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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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要双方签字吗?
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双方签字。然而,如果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则不适用调解程序。此时,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相关情况后,将认定书送达给当事人。具体不适用调解的情形包括:
1.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
2. 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
3. 当事人不同意调解。
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不是需要双方签字
1.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2.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3. 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提起复核申请。
4.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5.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交通责任认定书是不是要双方签字
1.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但法律无强制要求双方签字。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2.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后告知当事人申请复核等。
3.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4.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