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政复议程序规定主要有什么
更新时间:2024-02-24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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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交通行政复议程序规定是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在受理后通知被申请人作出答辩等。交通行政复议的原则包括独立复议原则、合法与适当双重审查原则等。
一、
交通行政复议程序规定主要有什么
申请行政复议流程如下:
1.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
2.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
4.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
5.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
二、
交通行政复议的原则有什么
行政复议需要遵循如下原则:
1.独立复议原则。复议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2.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
3.一级复议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行政复议实行一级终结复议制。
4.复议不停止执行原则。
5.书面审理为主原则。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6.合法与适当双重审查原则。

三、
交通行政复议的期限
找法网提醒您,法定的行政复议期限是60天,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相关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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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复议法的基本程序规定是什么
交通行政复议程序包括申请、审查、调查等。申请需在60日内提出,审查5日内完成。如申请人要求或复议机关认为必要,可组织调查,包括向相关组织和人员了解情况,听取各方意见,以确保复议的公正和全面。
交通行政复议程序规定主要有什么
交通行政复议程序规定:
1. 省交通厅政策法规处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天内,会将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申请笔录的复印件发送给被申请人。
2. 被申请人应在收到副本或复印件后的十天内,提交书面答复,并附上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及相关材料。
3. 行政复议机关应在受理申请后的六十天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除非法律规定的期限少于六十天。若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需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天。
4.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决定时,会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该决定书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咨询一下,交通行政复议程序规定包括什么
交通行政复议程序规定:
1. 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交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授权,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管理机构的交通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 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交通部申请行政复议:
(1)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
(2)交通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
(3)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
(4)交通部的具体行政行为。
3.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交通行政复议机关申请交通行政复议,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