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样。法院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证在解除婚姻的法律效力上是相同的,但在形式和用途上存在一些区别。
离婚调解书是在法院调解离婚程序中,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后,由法院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调解书一旦生效,便与生效的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解除婚姻关系的证明。离婚调解书可以作为办理离婚证的依据。
而离婚证是证明夫妻双方已经离婚的法律证书,是离婚后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再婚时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离婚证通常由民政部门颁发,其外观和内容设计比较简单,只包含必要的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离婚证字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等。
法院离婚调解书的生效时间是:
自双方当事人签收之日起生效,双方未同时签收的,自最后一方签收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经调解或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按指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按手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1.立案受理时间、诉讼程序信息:调解书的开头应写明案件的立案受理时间和诉讼程序信息。
2.事实部分:这部分应写明夫妻关系建立的时间,离婚原因,子女、财产等情况。
3.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等基本信息。
4.双方经过调解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如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等。
5.其他内容:调解书还应包括调解人员、调解地点、调解的时间等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