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仅赠与给自己的子女一方的,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2.未作明确表示的,即视为赠与给夫妻双方的,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提交申请:申请人需要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准备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3.公证受理: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向当事人出具收据,并进行分类登记。
4.缴纳费用: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
5.公证审查: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
6.出具公证书:如果公证处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要求,则出具公证书。
1.提交过户申请:由受赠人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公证书等材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2.审核材料: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受赠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缴纳税费:受赠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4.办理过户手续:在缴纳税费后,房地产管理部门将为受赠人办理过户手续,将房产所有权转移至受赠人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