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交通事故诉讼。具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准备民事诉状、证据材料;
2.确认有管辖权的法院;
3.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后等待开庭审理即可。
交通事故可主张以下赔偿:因交通事故实际产生的医疗相关费用、受害人及陪护人员的误工费、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
找法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证人、证言)、物证。
2.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医疗部门就诊的证明。
3.医疗部门的所有诊断证明、处方、病历及各项医疗费用单据,包括:挂号费、检查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4.医疗部门出具的陪护证明、转院证明、病休证明。
5.单位出具的垫付医疗费用证明、误工损失(受害人工资、奖金、误工天数、固定补贴)证明。
6.就医交通费用单据。
7.如要求伤残赔偿,需提供高级法院法医室或公安部门的伤残鉴定及赔偿数额依据。
8.被损害财产所有权的证明。
9.被损害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额、数量、质地、新旧程度、价值(贵重物品需有关部门的鉴定书)。
10.被损害财产的毁损程度或灭失等证据。
11.交通管理部门有关事实及责任的认定。
12.死者生前所赡养、扶养、抚育人员的有关情况说明。
13.必要的丧葬费用支出凭证。
14.肇事司机是否系职务行为。
15.车辆的行车、运营执照,司机的驾驶执照。
16.如被损害车辆系出租车,需提供车辆承包协议。
17.被损害车辆的保险证明。
18.需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提交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