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探视权处理方法是: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找法网提醒您,爷爷奶奶通常不享有探视权。探视权是指在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依法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这一权利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的特定身份而赋予的,只能由父母本人行使,其他人无权替代或享有此权利。
1.探视权人患有严重危害健康甚至是生命的传染性疾病,而该病可能通过和子女的一般性接触传染给子女的;
2.探视方在探视过程中对子女有严重违法或犯罪行为,如对子女有暴力行为或拐卖子女的行为;
3.探视方有借探视之机藏匿子女,使子女离开抚养方的监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