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开庭审讯的罚款什么时候交
更新时间:2024-02-21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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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醉驾开庭审讯不会被判处罚款,罚款在由交管部门处罚的,要在15天内完成缴纳。当事人醉驾被法院立案开庭审讯的,审判长会先宣布开庭,而后进行法庭调查等阶段。
一、
醉驾开庭审讯的罚款什么时候交
醉驾开庭审讯不会处罚罚款,而罚款是在交管机关发现行为人有醉驾行为后进行的处罚,行为人应在15天内缴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二、
醉驾开庭审讯的程序
找法网提醒您,醉驾开庭的流程有: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三、
醉驾开庭审讯后的处罚
醉驾开庭审讯后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则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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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罚款2500元应该什么时候交?
醉驾罚款应在判决生效后缴纳。但为体现认罪认罚态度争取从轻处罚,可在判决前与法官协商预缴纳罚金。
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区别如下:
1. 主观意图不同,危险驾驶罪是故意行为,而交通肇事罪是过失行为;
2. 客观表现不同,危险驾驶罪表现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或追逐竞驶等特定行为,而交通肇事罪则是指在交通运输中违反法规导致重大事故。
醉驾法院开庭罚款什么时候交?
醉驾罚款应在判决生效后缴纳。但为体现认罪认罚态度争取从轻处罚,可在判决前与法官协商预缴纳罚金。
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区别如下:
1. 主观意图不同,危险驾驶罪是故意行为,而交通肇事罪是过失行为;
2. 客观表现不同,危险驾驶罪表现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或追逐竞驶等特定行为,而交通肇事罪则是指在交通运输中违反法规导致重大事故。
醉驾需要缴纳多少罚款?最新规定是什么?
醉酒驾驶处罚新规定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拘役并处罚金;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属于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