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受伤的,如果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那么学校需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当孩子在学校受伤时,学校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救治:首先,学校应该立即对受伤学生进行救治,必要时送往医院。同时,通知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告知他们孩子的情况。
2.报告上级:如果事故较为严重,学校应该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事故处理。
3.协商解决:学校应该与家长或监护人进行协商,就学生的治疗、赔偿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4.整改措施:针对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学校应该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加强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当孩子在学校受伤时,学校为了明确责任和处理事故,需要收集以下证据:
1.事故现场照片或视频:如果可能的话,学校应该拍摄事故现场的照片或视频,以记录事故发生时的环境和情况。
2.证人证言:学校可以寻找目击证人,记录他们的证言。证人证言应该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涉及人员等信息。
3.学生陈述:受伤学生和其他在场学生的陈述也是重要的证据。
4.医疗记录:学校应该及时将学生送往医院,并保留好医疗记录,包括医生的诊断、治疗方案和费用等信息。
5.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记录:学校应该提供安全管理制度和日常安全检查的记录,以证明学校已经尽到了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