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会中止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24-02-20 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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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医学会中止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是当事人直接去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已经被法院判决、非法行医导致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等。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的费用由医疗机构或者患者承担。
一、
医学会中止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是怎样的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由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情况可能导致医学会中止医疗事故鉴定,但具体中止原因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二、
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的费用谁承担
根据法律规定,事故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三、
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需什么资料
找法网提醒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需的资料有:
1.需要递交鉴定申请书;
2.需要提交病历资料,病历资料是医疗事故鉴定中最重要的材料,是鉴定的最主要依据;
3.需要提交书面的陈述或答辩材料。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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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中止的情况有哪些
在下列情况下医疗事故鉴定会中止:
1、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2、提供的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材料不真实;
3、拒绝缴纳鉴定费等情形。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六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中止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的;
(二)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
(三)拒绝缴纳鉴定费的;
(四)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什么情况下,医疗事故鉴定会中止
在下列情况下医疗事故鉴定会中止:
1、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2、提供的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材料不真实;
3、拒绝缴纳鉴定费等情形。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中止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的;
(二)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
(三)拒绝缴纳鉴定费的;
(四)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一、一级医疗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状态; 2、极重度智能障碍; 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 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 5、四肢瘫,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