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可以要误工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中误工费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费=误工时间×每日收入。
1.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对于每天收入,区分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即:误工费=误工时间每日工资收入。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即:误工费=误工时间×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发生交通事故后,就赔偿问题产生纠纷的,可以按以下方式解决纠纷:
1.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赔偿协议书;
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
3.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