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管辖法院递交诉讼状提起诉讼;
2.法院立案后,按照法律规定参加诉讼;
3.法院庭审后,当事人愿意调解的,可以调解,不愿调解的,依法作出判决。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1.就诊资料: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申请单,医药费清单,注射证明,外配处方等。
2.护理证明:证明患者在治疗期间是否需要护理。
3.误工及收入证明:证明患者因医疗事故导致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损失。
4.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证明患者因医疗事故产生的交通和住宿费用。
5.丧葬费单据:如果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需要提供丧葬费用单据。
6.抚养、赡养、扶养证明:如果医疗事故导致患者丧失劳动能力,需要提供相关的抚养/赡养/扶养证明。
7.伤残用具证明:如果患者在医疗事故后需要使用伤残用具,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8.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证明患者的身份和亲属关系,以及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和情况。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