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进行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且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可以转让,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可以转让以及根据当事人约定的债权不可以转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找法网提醒您,债权转让通知通知债务人包括以下内容:
1.转让债权的名称、数量、价值等基本信息;
2.转让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3.受让人的姓名、性别、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4.债权转让通知包括的其他内容。
不影响债权转让的发生。债权转让的生效要求采取的是无需经债务人同意的通知主义原则,可以变更送达方式,可以电话,可以电子邮件等。
债务人已经知道了债务转让这件事情,之后继续按照法律流程进行,如果债务人并不履行相应义务,可依法对债务人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