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什么
更新时间:2024-02-06 03: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夫妻双方或者一方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承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承担的债务等。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
一、
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什么
1.双方或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2.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如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所负债务。
3.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
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由谁还
夫妻离婚后欠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应该由双方共同偿还。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
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是否能转让
可以进行转让的,不过被转让的债务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具有可转移性,而且转让债务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没有及时表示是否同意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1.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2.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什么
夫妻离婚共同债务具体范围包括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等。并且,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清偿。
对于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然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在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应协议清偿;若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什么样的
1、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
a. 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如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所负的债务;
b. 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c. 其他符合夫妻共同债务定义的情况。
2、对于非因共同生活需要,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3、在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财产已各自所有,双方应首先通过协议确定清偿方式;若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