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原则上不再承担债务。
因为只要依法清算的,公司注销前的债务均应清偿完毕。若是经过破产程序注销的,债务在分配破产财产后,就会消灭。也不会存在债务。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找法网提醒您,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公司注销债务偿还是否可以起诉,要具体分析:
1.公司是否已经完成了清算程序。如果公司尚未完成清算程序,那么债权人可以起诉公司的清算组或股东,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公司已经完成了清算程序,那么债权人只能起诉公司的股东或相关责任人。
2.债权人是否在法定时间内提出了债权申报。如果债权人未能在法定时间内提出债权申报,那么他将无法再向公司或其清算组、股东主张权利。
3.是否存在相关法律规定或约定,限制了债权人起诉的权利。例如,如果公司与债权人之间存在仲裁协议,那么债权人需要按照仲裁协议的规定进行仲裁,而不能直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