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女是否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更新时间:2024-02-27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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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养子女是有代位继承的权利的,养子女属于法律上规定的子女范畴。养子女也可以将代位继承的权利进行放弃,如果表示放弃的,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养子女代位继承的权利没有行使的时间限制。
一、
养子女是否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养子女是有代位继承的权利的,养子女属于直系晚辈血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
养子女代位继承的权利可以放弃吗
找法网提醒您,养子女代位继承的权利可以放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
养子女代位继承的权利的行使期限
代位继承没有时效限制,但是代位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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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女是否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1. 收养关系成立的,养子女有代位继承权。
2.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3.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4.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养子女有代位继承的权利吗
养子当然享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权是指,当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去世时,其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替其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具体而言,被继承人收养的子女的亲生子女以及继承人收养的子女,都享有代位继承权。法律上,收养子女的权益保护与婚生子女的权益保护是等同的,因此养子也享有法定的代位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养孩子是否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养子当然享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权是指,当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去世时,其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替其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具体而言,被继承人收养的子女的亲生子女以及继承人收养的子女,都享有代位继承权。法律上,收养子女的权益保护与婚生子女的权益保护是等同的,因此养子也享有法定的代位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