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申请流程:
1.员工怀孕后,携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
2.用人单位确定产检及生育医院。
3.办理就医登记表。
4.社保局核对生育期间相关费用。
5.女职工出院后由用人单位到社保局申请,领取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申请的条件,具体如下: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2.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
3.用人单位继续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4.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5.其他相关条件。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间申请办理,生育津贴是缴费基数乘以6个月。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