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办理是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找法网提醒您,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复核的,一般是2天或5天内受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
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想要上诉,流程如下:
1.在交警作出责任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如对责任不服,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2.在复核期间,任何一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复核将会终止。
3.如果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出的《事故认定书》是最终决定,事故当事人既不能提起重新认定的申请,也不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