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个人征信证明需要的资料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2.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若是由他人代理查询个人信用报告,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征信查询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2.征信查询委托人授权查询委托书;
3.代理人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征信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个人信用报告。找法网提醒您,而在实际情况中,由于征信机构查询数据量较大,而且需要审核并核实结果的准确性,因此往往需要7-14个工作日。征信就是专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个人或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客观记录其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一种活动,它为专业化的授信机构提供了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
1.委托人携带代开人的身份证件和开具征信证明的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开具征信报告人亲自签名的委托书,到人民银行当地分行。其中,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要留给人民银行分行备查。
2.委托人填写《个人征信报告查询申请表》;
3.将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申请表一并交给人民银行工作人员。经他们查明资料以后,对个人的征信证明进行答应,并递交到委托人手中。证明开具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