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交通违法如下处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1.案情简单、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受轻微伤一般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责任认定无争议的,可适用简易程序;
2.执勤民警使用《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记录表》处理的交通事故,可适用简易程序;
3.当事人根据快速处理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自行处理现场后,经事故科(组)确认无误的,可适用简易程序。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违法简易程序是指对于违法事实清楚,有法律依据且罚款数额较小的违法事实所适用的当场处罚的程序。具体步骤如下:
1.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交通行政执法证并查明对方身份。
2.制作检查、询问笔录,收集必要的证据。
3.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和依据。
4.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5.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6.制作统一编号的《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7.当事人在《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上签字。
8.作出当场处罚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副本提交所属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交通违法简易程序的处理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合法原则:交通违法简易程序的处理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确保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的合法性。
2.公正、公平原则: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当公正、公平地对待当事人,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处理结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3.迅速原则:交通违法简易程序旨在提高处理效率,因此应当在确保合法、公正的前提下,尽可能迅速地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4.便民原则:简易程序的设置应当方便当事人,降低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提高当事人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