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有什么
更新时间:2024-02-29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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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包括两者发生的时间不一样、两者的性质不一样和两者的适用范围不一样等。代位继承是可以放弃的,但代位继承人不可以通过口头的方式放弃继承权。
一、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有哪些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如下:
1.两者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都可成为被转继承人。
2.两者性质和效力不同。代位继承是代位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加继承,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代为继承权。而转继承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
3.两者主体不同。代位继承人仅限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人只可以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人的子女,被代位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不能代位继承。而转继承人则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被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任一继承人。
4.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代位继承仅适用法定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而转继承可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
二、
代位继承可以放弃吗
代位继承是可以放弃继承的,但要注意以下事项:
1.口头放弃不能产生效力。
2.继承公证所有权利人要到场签字,即使是已表示放弃的人也要再次确认。
3.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其效力可以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
4.可以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由公证员办理视频录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
代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怎样的
找法网提醒您,代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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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什么区别?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区别有:代位继承是因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发生的;转继承是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才发生的;代位继承没有遗嘱继承,转继承有遗嘱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什么区别?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区别有:代位继承是因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发生的;转继承是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才发生的;代位继承没有遗嘱继承,转继承有遗嘱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具体包括如下几方面:
1. 二者的适用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转继承既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
2. 继承的主体不同。在代位继承中,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或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而在转继承中,转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或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3. 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在代位继承中,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在转继承中,继承人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