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的原则是如何规定的
更新时间:2024-02-29 17: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的原则规定是以接受继承为前提的原则、限定继承原则、保留必留份原则、有序清偿原则等。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范围包括保证债务、损害赔偿的债务等。
一、
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的原则是如何规定的
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原则主要包括以下五点:
1.以接受继承为前提的原则。继承人只有在接受继承时,才依法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这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
2.限定继承原则。即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应以其取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可以不予偿还。这是为了平衡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其承担过重的负担。
3.保留必留份原则。如果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其保留适当的遗产。 这是养老育幼原则的体现,也是保障人权的必然要求。
4.连带责任原则。虽然我国没有规定各继承人对遗产债务承担何种责任,但由于遗产在分割之前属于各继承人共同所有,所以,每个继承人应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有序清偿原则。在多种取得遗产的方式并存的情况下,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受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清偿。
二、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范围
1.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
2.被继承人承担的保证债务;
3.合伙债务中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
4.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三、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发生纠纷怎么办
找法网提醒您,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有:
1.有约定的就按照约定的方式解决;
2.没有约定的,协议优先;
3.协商不成的申请基层组织进行调解;
4.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5.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的原则有什么
法律分析: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一般应遵循如下原则:
1. 限定继承原则。
2. 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同时,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原则是什么?
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进行清偿的原则;自愿原则;限定继承的原则;以及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的原则是怎样的
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进行清偿的原则;自愿原则;限定继承的原则;以及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