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死了,配偶、父母和子女都是第一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老公过世后,可以继承的遗产主要包括他生前所取得的个人合法财产。这些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不动产:如房屋等。
2.动产:如汽车、家具、电器等。
3.货币资产:如现金、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等。
4.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5.承包经营权:虽然承包经营权本身不能作为继承的客体,但承包经营所得收益属于承包经营者的遗产。
6.股权:被继承人生前持有的公司或企业的股权。
7.其他个人合法财产:如林木、牲畜、家禽等。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继承权的丧失,又称为继承权的剥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