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物业公司需要以下程序:
1.召开业主大会,投票表决取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2.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公司,办理解聘手续;
3.拟定管理要求和费用标准,进行公开物业招标;
4.竞标公示评标,签署物业管理协议;
5.安排新老物业公司进行交接,新物业公司进场。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
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找法网提醒您,一般2-3年合同一签,如果好可以续签,不好合同到期就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四条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物业公司更换之后没交的物业费仍然需要交纳。物业公司撤出小区后,仍然有权利收取其服务期间产生的物业费,如果业主不交纳,物业公司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小区更换物业之后,前后物业公司会办理交接手续,相关资料和帐目都会转交给现物业,业主所欠的物业费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