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手续一般有以下的三个步骤,具体如下:
1.携带《机动车停驶、复驶或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号牌到车管所窗口办理手续。由车管所开具送车单,将报废车辆送至回收公司;
2.凭借回收公司出具的报废车辆回收证明,到车管所窗口办理报废手续;
3.管辖市车辆可先到本辖区内,指定回收单位送车后,凭借回收单位出具的回收证明,到市车管所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机动车强制报废注销的情形有:
1.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找法网提醒您,机动车报废注销一般是不需要手续费的,车辆销户直接到当地车管所去销户就可以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已注册机动车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