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是哪些人
更新时间:2024-09-18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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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刑事诉讼中控诉方是指检察院、检察官;刑事诉讼中辩护方是被告人委托或者法院指定辩护的自然人,具体可以包括律师、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被告人的监护人等。
一、
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是哪些人
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是:
1.控诉方是指向法院控告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的国家专门机关,主要是指检察院、检察官,控诉方的职责是提出指控,出示证据,提出辩驳。
2.辩护方则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由法院指定,代表被追诉一方进行辩护的自然人。具体包括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辩护方的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二、
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的权利有哪些
1.控辩双方都有权申请回避。
2.控辩双方都有权在法庭上提出证据,并要求对方提供相关证据。
3.控辩双方都有权进行质证,并对对方的证据提出质疑。
4.控辩双方都有权提出辩护意见,并对对方的辩护意见进行反驳。
5.控辩双方都有权在法庭上发表辩论意见。
6.控辩双方都有权对法庭的判决提出上诉或申请再审。

三、
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的义务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的义务包括以下几项:
1.控辩双方应当依法行使权利,遵守法庭秩序,不得进行非法干扰和攻击。
2.控辩双方应当如实陈述事实,提供真实、充分的证据,不得伪造、篡改、隐瞒证据。
3.控辩双方应当尊重对方的权利和尊严,不得进行侮辱、诽谤、威胁等行为。
4.控辩双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司法程序,不得进行非法辩护、无理取闹等行为。
5.控辩双方应当认真履行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不得进行上诉、申请再审等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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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辩双方能否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问
可以。在审判长主持下,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
经审判长准许,控辩双方可以向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发问。必要时,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也可以向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发问。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四条,经审判长准许,控辩双方可以向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发问。
刑事诉讼中谁来举证
1.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2.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