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无手续拆迁处理方式是应当及时补办相关手续。在标准面积内建设的且符合一户一宅等相关原则的宅基地房屋,应当依法补办相关手续。不能补办的一般认定为违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建设或者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应予强制拆除。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1.协商,因农村宅基地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2.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3.诉讼,根据纠纷内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1.土地管理部门:您可以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其调查并处理相关违法行为。
2.城乡规划部门:如果拆迁项目涉及城乡规划问题,您可以向当地城乡规划部门投诉,要求其检查并纠正规划违法行为。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您可以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投诉,要求其检查并处理建设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