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驾照吊销计算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起点。驾驶员醉驾要吊销驾驶证,并且在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外,如果驾驶员醉驾驾驶的是营运机动车,则其在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1.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询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并制作笔录;当事人拒绝接受询问、签名或者盖章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询问笔录上注明;
2.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笔录形式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3.对当事人陈述、申辩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4.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5.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由被处罚人签名,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6.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被处罚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即为送达;被处罚人不在场的,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送达;
7.在规定时限内将违法行为信息转至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找法网提醒,驾驶证吊销期间开车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需要根据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处以2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具体金额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十五日以下,更有甚者发生意外事故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