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宣告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4-01-19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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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专利无效宣告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况是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申请人不具有申请的资格、或发明创造不属于发明或实用新型等情形。专利无效宣告申请的程序是异议人提出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查等。
一、
专利无效宣告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专利无效宣告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况有:
1.授予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
2.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属于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之一的;
3.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申请人不具有申请资格的;
4.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二、
专利无效宣告申请的程序
找法网提醒您,专利无效宣告申请的程序是:
1.异议人申请宣告无效;
2.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
3.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
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三、
专利无效宣告的效力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依照法律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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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宣告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专利无效宣告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
1. 授予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
2. 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属于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之一的;
3. 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申请人不具有申请资格的;
4. 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后,任何单位或个人才能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而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必须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
有哪些情况是专利无效宣告不予受理的?
专利无效宣告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
1. 授予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
2. 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属于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之一的;
3. 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申请人不具有申请资格的;
4. 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后,任何单位或个人才能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而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必须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
专利无效宣告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专利无效宣告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
1. 授予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
2. 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属于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之一的;
3. 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申请人不具有申请资格的;
4. 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后,任何单位或个人才能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而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必须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