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寻衅滋事罪的人,得到对方谅解会判多久,应当由法院决定,一般会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基础上减轻或者从轻处罚。
刑事谅解书是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经济赔偿达成一致意见,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取得谅解不一定能处缓刑,只有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犯罪分子才能处缓刑。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分子即使取得谅解的,也只是能够从宽处理,与是否处缓刑无关。只有当其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危险,处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才能处缓刑。
找法网提醒,涉嫌寻衅滋事罪取得受害人谅解后不一定可以撤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