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离婚证再婚需要的证件包括:
1.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再行复印;
2.三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4.再婚的当事人还需要带上离婚证。
找法网提醒您,有离婚证再婚的流程如下:
1.申请:需提交以上证件材料,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材料。
2.审查:工作人员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确认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3.登记:工作人员询问双方是否自愿,双方书写声明书并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4.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男女双方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4.其他法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