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拒不迁出户籍如何解决
更新时间:2024-01-11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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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后对方拒不迁出户籍解决方法是当事人可以携带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到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后迁出户籍需要的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等。
一、
离婚后对方拒不迁出户籍如何解决
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离婚后有一方不愿意迁户口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其迁出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二、
离婚后迁出户籍需要带什么材料去
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去双方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一般需要携带的材料有:
1.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可为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本人有效的户口证件(户口本、集体户口本人页、户籍证明原件);
3.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查档证明;
4.离婚协议书;
5.离婚登记照片(没人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三、
离婚后迁出户籍需要的时间是多久
找法网提醒,离婚后迁出户籍要7个工作日即可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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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户口在男方不让迁出怎么办
法律分析: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户口不迁出有何处罚,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拟定如果一方户口不迁出的解决方式。
离婚户口迁出手续: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离婚后,女方不肯迁出户口怎么办
关于离婚后户口的问题,一般是男女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好,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公安派出所会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进行办理。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过公安派出所的动员说服仍然无效,那么也可以按照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