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医疗过失如下: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法律;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行为上存在主观过失或者客观过失;
3.患者造成了人身损害。
4.行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医疗过失的处理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
2.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
3.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过错责任原则,即医疗过失由医务人员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上的区别。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过失是指在医疗事故以外,由于医院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
2.法律适用上,医疗事故主要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处理,而医疗过失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
3.鉴定程序上,医疗事故的鉴定由医学会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而医疗过错的鉴定由司法鉴定机构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