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的消灭,也称为债的终止,是指债的关系当事人双方间的权利义务在客观上已不复存在。债的消灭的原因大致有四种:
1.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消灭,如免除、解除;
2.基于债的目的达到而消灭,如清偿、混同;
3.基于债的目的不能达到而消灭,如给付不能;
4.基于法律直接规定。
找法网提醒您,债消灭后,担保人不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债消灭后通常不可以起诉。因为债权债务消灭后,当事人就没有起诉的理由,不能再以原债权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