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修路占到村民的地的处理方法如下:
1.村民可通过村委会要求给予补偿或补发相等面积的土地;
2.如果村委会和村集体拒绝的,可到法院诉讼处理。
3.如果村里修路占到村民的地,那么相应的补偿标准为按照具体的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包括:
(1)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修路占用耕地不一定违法
修路不属于农业用途,不允许擅自利用农用地,占用耕地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依法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同时不得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得破坏耕种植条件、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2.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
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找法网提醒,村里修路占地补偿款的分配如下:土地补偿费归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于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补偿费归于经营种植者,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于附着物权利人。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
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