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壳公司是不能上市的。空壳公司是指没有实际经营的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至少三千万且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等。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注册空壳公司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即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席,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债务风险。
“空壳公司”可能进行过经营,可能对外承担大量债务,投资购买后就必须承担这些债务的责任。
2.法律风险。
“空壳公司”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特别可能存在虚假出资或注册公司后抽逃出资的行为。
3.员工工资、福利风险。
“空壳公司”可能拖欠大量的员工工资、福利等。
4.税费负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