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交通事故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认定。由一方过错引发的,其承担全部责任。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引发的,按照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划分责任。都无意的则均无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是:
1.行为责任原则
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2.因果关系原则
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
3.路权原则
路权原则即各行其道原则。
4.安全原则
(1)合理避让原则。
(2)合理操作原则。
5.结果责任原则。
行为人的行为虽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但加重了事故后果,应负事故责任,即结果责任原则。
找法网提醒,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能行政诉讼,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在诉讼中作为认定损害赔偿的一个依据,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若是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向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