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给探视孩子的处理方法是:
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找法网提醒您,父母离婚后爷爷奶奶没有探视权。法律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排除了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探视。但是实践中爷爷奶奶想看孙子也属于人之常情,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配合,当然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不让其探视的行为也不违法。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
5.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
6.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
7.探望权人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不教育制止的;
8.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