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4-09-11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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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在于合同的适用范围、承担权利义务的主体等方面,其中行纪合同适用于购销范围,而委托合同适用的范围较广。行纪合同的内容有双方的姓名、履行的期限等内容。
一、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有:
1.合同适用的范围不同。行纪合同仅适用于购、销和寄售。委托合同可适用于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
2.权利义务承担主体不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从事交易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行纪合同中由行纪人承担;
3.合同的有偿性不同。行纪合同属于有偿合同,委托合同可以无偿,可以有偿;
4.处理委托事务产生费用承担的方式不同。委托合同中处理委托事务费用由委托人承担,行纪合同中处理委托事务由行纪人承担,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5.其它。
二、
行纪合同的内容有什么
找法网提醒您,订立行纪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行纪人与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从事贸易活动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3.所支付的具体报酬;
4.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5.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三、
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
1.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
2.行纪合同是以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为内容的合同,因此行纪合同从本质上来讲是委托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
3.行纪合同为有偿合同。
4.行纪合同是诺成性、双务、不要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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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的区别有什么?
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的区别:
1. 事务范围:行纪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销和寄售,而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外的民事活动。
2. 合同签订: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必要时可介入交易活动,而委托合同的受委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指示权限内从事工作,始终受委托人意志的控制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