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能被解除。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这只是对合同效力生效时间的约定,并不影响达到一定条件时,合同可以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一定,解除合同如果存在违约行为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定违约责任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找法网提醒您,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合同解除的后果:不再履行未履行部分的义务;根据履行的情况和合同性质恢复已经履行的部分的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以及由过错方赔偿因其过错给他人带来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