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规定下,火车票退票变得更加灵活便捷。具体规定如下:
1. 开车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免收退票费;
2. 票面乘车站开车时间前48小时以上至15天之间,退票费用按票价的5%收取;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按10%收取;不足24小时的按20%收取;
3. 如果是改签或变更到站后,且退票时间在开车前15天以上,退票费仍为5%;
4. 当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时,会退还差额,但差额部分仍需收取退票费;
5. 退票费用的计算规则为:尾数小于2.5角的舍去,2.5角及以上且小于7.5角的计为5角,7.5角及以上的进位到1元,最低退票费为2元;
6. 春运期间退票,不论何时均按不足24小时的退票标准收费。
退票时车站售票窗口会出具退票(费)报销凭证。这个凭证符合国家发票管理的相关规定,可以用于旅客报销。
退票时乘车人或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
1. 乘车人本人办理退票时,需提供车票和购票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无法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则需到车站铁路公安制证口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后再办理退票。
2. 代乘车人办理退票时,代办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车票以及与票面身份信息一致的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退票的同时,是否考虑了改签可能性?分享你的疑问,找法网愿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