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报保险有效时效是四十八小时。交通事故的保险车辆在发生保险事故之后,被保险人应该在四十八小时之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该在公安的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案那天开始十天之内向保险人提交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或者是保险人要求能够证明事故的原因、性质和责任的划分以及损失的确定等等的各种必要的单证。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地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 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
1.出示保险单证;出示行驶证;出示驾驶证;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出示保险单;
2.填写出险报案表;详细填写出险经过;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
3.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
4.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
5.交付维修站修理;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6.车主签字认可;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
事故车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属于投保车辆的损失;
2.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3.不属于除外责任;
4.属于必要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