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公司项目转包给他人是不合法的。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如果公司将项目进行转包的,将被处以下列处罚:
1.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2.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3.并且承包单位对因转包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虽然不可以转包,但是中标人在经过发包人同意或者合同中有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将项目中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有资质的单位完成。
找法网提醒您,公司项目转包与分包的区别在于:
1.分包中,承包人与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转包中,转包人与转承包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2.分包在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是法律所允许的,而转包行为则被法律所禁止;
3.在工程分包中的非法转包是指承包单位不履行合同约定,直接将全部工程转包出去。
工程转包纠纷需要的处理是转包合同无效,人民法院依法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因无效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和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