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买东西被骗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范畴,可以到当地消费者委员会投诉或者拨打12315消费者热线寻求帮助。在维权过程中,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证明自己的权益。必要时,消费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找法网提醒您,在朋友圈买东西被骗需要收集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交易记录和聊天记录:包括与骗子的聊天记录、交易记录、付款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交易的过程和双方的沟通情况,为后续维权提供依据。
2.付款凭证:如果付款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的,需要提供支付凭证,如支付截图或交易记录等。
3.商品照片和视频:如果收到商品与描述不符或者存在质量问题,需要提供商品照片和视频作为证据。
4.维权过程中产生的证据:如果已经向相关机构投诉或报案,需要提供相应的投诉记录、报案记录等证据。
需要注意的是,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要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要尽可能保留原始证据,避免在维权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朋友圈买东西被骗数额达到三千元以上就构成诈骗罪,会立案处理。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