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刑事被判刑后,犯罪分子的案底是无法消除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犯罪的时候未满18周岁,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一般来说,父母有案底对孩子考普通类大学没有影响,但如果孩子考的是警校、军事院校,政审无法通过。而且父母有案底影响的不仅仅是考大学,孩子以后就业想报考公务员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公检法单位等,也无法通过政审。
因为在公务员考试、征兵以及国企、银行岗位的考取都要求进行政治审查,如果是特殊岗位,特别是警察等相关的工作岗位,要求提供本人在三代以内的近亲属没有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轻微刑事案底再犯罪可以减刑,但需要符合法定的减刑条件。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