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转移婚内财产是不可行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是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的,在离婚时就可以不分或者是少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找法网提醒您,婚内财产转移的认定:
1.将名下银行存款或股票账户资金等取出或转账到他人名下;
2.与他人串通,将不动产、车辆等过户到第三人名下,但实际所有人还是自己;
3.将名下资产出卖,取得现金,规避分割财产。
1.搜集其存折线索,记下其开户行,无论其将款转入何方,都不会有太大影响;
2.对于一方私自转移个人存款的情况,则建议另一方要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
3.搜集其收入状况的线索,必要时律师出面调查;
4.对于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和利用关联企业恶意负债的:可以主张其行为无效。
5.对于制作虚假债务的:审查债务用途和必要性等等。
6.如果出现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房产,另一方可以可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