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罚款缴纳交费地方:到交警大队指定的银行缴交,或者在交警大队用银行卡刷卡缴交,也可在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自助缴费,单笔罚款不超过200元可在移动端上自助缴费。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违章罚款的缴纳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机动车行驶证:用于确认车辆信息及违章行为与车辆的关系。
2.驾驶证:用于确认车主身份及违章行为与车主的关系。
3.身份证:用于核对车主身份信息。
4.处罚单(如有):处罚单是违章行为的证明文件,上面记录了违章的时间、地点、行为等信息,是缴纳罚款的重要依据。
1.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从第15天后起每天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
2.违章超过3单以上未处理的,交警核查到,会被扣证,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扣车;
3.现场单未处理的,驾驶员的驾驶证要换证、补证或转证都不能办理;
4.违章未处理的,发生事故、车损等,都将得不到车辆保险公司的理赔;
5.违章未办理的,不能通过车辆年审、季度审和综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