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案件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4-09-05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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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安机关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案件不会被立案,或者撤销立案,并及时释放被采取拘留措施的嫌疑人。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的期限一般是在2个月内,可以收集的证据有物证、书证等。
一、
公安机关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案件怎么办
公安机关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案件将会不予立案或者撤销立案,释放被拘留的嫌疑人,终结法律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二、
公安机关收集证据的期限
找法网提醒您,公安机关收集证据一般要两个月,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案件复杂的涉案人员较多的可以适当延长,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如果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此外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可重新计算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三、
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有哪些
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有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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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移交公安机关案件,公安机说证据不足该怎么办?
证据不足时,法院应当作出无罪判决。法院作出无罪判决后,检察院可以提起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的,在收到判决书后的五日内,也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在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后,审判长会宣布休庭,随后合议庭会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合议庭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1. 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充分,且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那么法院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2. 如果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那么法院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3. 如果证据不足,无法认定被告人有罪,那么法院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的五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在收到请求后的五日内,会决定是否抗诉并答复请求人。
公安局后证据不足怎么办
公安局的证据不足,指的是侦查过程中,尽管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取证,但仍缺少与犯罪事实直接相关的物证、人证、视听证据等。或者,即使搜集到了证据,这些证据也未能充分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无法作为认定案情的可靠依据。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有权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需的证据材料。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况,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说明。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选择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或者自行开展侦查工作。
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工作。补充侦查的次数以两次为限。当补充侦查完成后,案件将重新移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如果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将作出不起诉的决定。